維護年節食品安全 彰縣衛生局公布年節食品抽驗結果

記者蕭麗鳳/彰化報導

為維護年節食品安全,彰化縣衛生局針對食超市、大賣場、 傳統市場、食材批發商、食品製造業、餐廳及網路等販賣之年節食品進行稽查,共抽驗禽畜水產及加工品、 生鮮蔬菜、醃漬蔬菜、乾貨、糕粿類、蜜餞糖果類、堅果類等計14 6件,檢驗結果有4件不合格(中國進口蓮子、烏骨雞、青江菜、 緬甸進口綠豆),違規率2.7%, 不合格產品均已令業者下架停止販賣。(不合格產品名單如附件)。

衛生局表示,蓮子檢出總黃麴毒素超量, 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,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 定經命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者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 下罰鍰;烏骨雞及青江菜、 綠豆分別檢出動物用藥與殘留農藥含量不符合規定, 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,依同法第4 4條第1項第2款,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

衛生局提醒,黃麴毒素是黴菌產生的二級代謝產物, 台灣氣溫高溫多濕,利於黴菌生長,食品在種植、收穫、製造加工、 儲存與運輸階段都可能受到真菌毒素汙染,經常污染花生、玉米、 米、麥、堅果類及蓮子等食物,且真菌毒素為熱穩定物質, 一旦汙染即難以去除,世界衛生組織已將黃麴毒素列為一級致癌物, 建議民眾購買蓮子、花生及堅果類等食品, 最好選購完整包裝或真空包裝產品,且以小包裝產品為佳, 開封後可置放於密封罐貯存,並於冰箱低溫保存, 避免高溫潮溼環境,以降低黴菌生長,並儘快食用完畢。

另外提醒民眾,年貨採購要掌握「一、採買環境要清潔衛生;二、 外觀色澤風味要自然;三、包裝產品標示要完整、 散裝食品來源要清楚;四、要適量採購、適當保存;五、 要有足夠蔬果」5要原則,健康平安過好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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